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发布第104和106号公告,四项消防国家标准被批准发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代号、名称如下:
GB15930-2007《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代替GB15930-1995、GB15931-1995)
GB/T5332-2007《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代替GB/T5332-1985)
GB/T16172-2007《建筑材料热释放速率试验方法》(代替GB/T16172-1996)
GB/T18294.4-2007《火灾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以上国家标准均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和修订。
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和排烟阀是火灾时有效阻止烟气沿通风空调系统和排烟系统蔓延的消防产品。我国于1995年颁布并实施了GB15930《防火阀试验方法》和GB15931《排烟防火阀试验方法》,这两个标准只是试验方法标准,因此在指导防火阀和排烟阀生产方面显得不足,不能满足市场和生产发展的需要。《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标准编制组收集、查阅了大量资料,广泛征求了各方面专家的意见,走访了国内防火阀门的主要设计、生产单位,将收集到的资料和意见进行了充分分析、验证。标准关键技术指标—耐火性能选用的试验方法参照了国际标准ISO10294《防火阀试验方法》中的内容,有利于促进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GB15930-2007标准颁布实施后,将为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产品的生产、检验提供科学依据,并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推动产品的科学发展。该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15930—1995《防火阀试验方法》、GB15931—1995《排烟防火阀试验方法》和GA481—2004《排烟阀(口)》同时废止。
GB5332—1985《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颁布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于标龄时间过长,标准中的部分内容和格式已经过时,急需修订。为了与国际接轨,标准的修订等同采用了IEC60079-4《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第四部分-引燃温度试验方法》第二版,包括其1995年修正案,编制组在深入研究、调研、试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而成。GB/T5332-2007《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水平,修订实施后将为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的测定提供重要的方法。
现代火灾科学研究表明,材料的热释放速率是决定火灾发展的基本参数之一。它不仅对火灾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且还显著地影响其它诸多火灾灾害因素的变化。GB/T16172-1996《建筑材料热释放速率试验方法》原采用国际标准ISO5660-1:1993《火灾试验——对火反应——建筑制品的热释放速省罚炅湟汛?0年之久。2002年ISO/TC92对第一版进行了技术修订,ISO5660-1:2002取代了原来的1993版。为了和国际接轨,2006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下达了修订任务。标准修订工作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承担,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参加。
标准修订组成员首先对ISO5660-1:2002《对火反应试验——热释放、产烟量及质量损失速率——第一部分:热释放速率(锥形量热仪法)》(英文版)标准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认为与第一版相比,第二版标准仍然采用了基于耗氧原理的锥形量热仪试验方法,国内从事相关工作的部门的理论基础和技术能力完全适用,编制组在认真消化吸收国际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标准稿。GB/T16172-2007《建筑材料热释放速率试验方法》标准的颁布实施,将为我国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综合评价提供一个重要的试验方法,并为我国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